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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铁牢之中

  第三十四章 铁牢之中 (第1/2页)
  
  铁牢深处,一盏孤灯摇曳不定,青光惨淡。灯烟弥漫,呛人的油烟味几乎令人窒息。石墙上,一道长长的人影随着灯火晃动,朦朦胧胧,透着说不出的诡异。整个牢房弥漫着肃杀之气,让人不寒而栗。
  
  墙角里,一个身着囚衣的人正倚墙而坐。他长发披散,沉重的脚镣锁着双脚,脖子上套着厚厚的枷板,双手也被铐在一起——这是个死囚犯。
  
  透过昏暗的灯光,隐约可见此人的轮廓:浓眉大眼,鼻直口阔,纵然身陷囹圄,眉宇间仍透出一股浩然正气。只是此刻,他双眉紧锁,黑白分明的眸子呆呆地凝视着牢中某处,似在思索着什么烦乱的心事。看模样不过二十三四岁年纪,五官俊朗,给人一种乐于亲近的感觉。虽是坐着,也能看出若是站起来,定是个颀长身材、俊逸清新的美男子。
  
  牢中只他一人,连个狱卒的影子也不见。只有两只老鼠贼兮兮地转动着眼珠,正悄无声息地试探着往牢里爬——那里有一碗犯人未动的饭食,正等着它们去窃取。
  
  ——
  
  朋友有很多种:有酒肉朋友,有口是心非的朋友,有说人话不干人事的朋友,自然也有知己的过命之交。郑飞与李侠,无疑便是后者——有着救命之恩的情谊,最为真挚,最不可能变质。
  
  常言道:滴水之恩,当涌泉相报。郑飞是仁人君子,自然忘不了李侠的救命之恩。当他听说李侠身犯命案、即将问斩,着实大吃一惊,当即赶到牢房,买通狱卒,前来探望。
  
  疾风知劲草,战乱识忠臣;路遥知马力,日久见人心。人与人之间的了解,不能仅凭一件事,而要在多次的交往磨合中才能彼此理解,加深情谊。感情这东西,就像一坛醇酒,存放得越久,便越是浓烈、醇厚、绵长,令人陶醉。
  
  可再好的美酒,若不加封存,也会完全蒸发,再也享受不到那份清醇与难忘。人与人的友谊亦是如此——若不似美酒般严加封存,随着时间流逝、距离疏远,心境也会改变。而郑飞,正是将那醇厚的情谊牢牢封存,让它愈发浓厚,绵延久长,永不变质。
  
  此刻,郑飞面对面地看着李侠,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滋味。见好友受苦,他就像一口吞了二十五只小蛤蟆——百爪挠心。
  
  李二少见郑飞来看他,却心如死灰,并未掀起半点波澜。他不曾向朋友诉苦,也不曾提及所受的不白之冤,竟一言不发,依旧呆呆地望着空茫的一点,脑子里仿佛一片空白,成了失忆之人。
  
  “二少,我知道你委屈。蒙受这般冤屈,搁谁也是意志消沉、受不了。可你为何不说一句话?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,怎知你是怎么想的?既是死,也得像个男人,轰轰烈烈地去死。难道你愿意就这么窝窝囊囊地死去么?”
  
  李侠仍是不言不语。一个人若存了死志,别人有时真拿他没办法。
  
  郑飞谆谆劝导:“我只求你告诉我事情的真相!有我和你的这帮朋友在,难道你还信不过我们能替你查出真相、洗刷冤屈?”
  
  他忽然想到,以李侠的本事,自己也能洗清冤屈——这副脚镣手铐,根本束缚不住他。只要他想越狱,易如反掌。可他偏不这么做,却在此甘愿受罪,甘愿赴死。
  
  不知李侠心里究竟怎么想的,脑袋里缺了哪根筋?郑飞急得直抓自己头发,恨不得替他使劲。
  
  可李侠依旧不语。
  
  郑飞气得站起身来,望着他那俊逸的脸庞,无奈地摇头叹息。他实在不明白李侠为何如此。两人心里都清楚,这件事根本就是一场荒唐的笑话。
  
  “你不愿说,我自己去查!定要为你洗刷冤屈——走了!”
  
  李侠听到他要走,这才转过头来,眼中闪过一丝感激,叹道:“郑兄,不必费心了。我不是不让你为我查清冤屈,而是陷害我的人设下的这个圈套实在太完美,无懈可击——完美到连我自己都几乎相信,这件事就是我做的。即便你查出了什么,旁人又怎会相信?别有用心的人已将此事做得滴水不漏,我纵是跳进黄河,也洗不清了。”
  
  ——
  
  李侠,字志刚。江湖上熟悉他的朋友,如快手王憨、弥勒吴等人,都尊称他一声“李二少”。这“二少爷”的称呼,自然表明他在家中排行老二,上面还有个哥哥;也表明他家道殷实,生在富贵之家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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