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6章 人间蛊王,靓到炸场(感谢道爺駕臨的盟主) (第2/2页)
不过,他对此并没有太多感觉。
在他看来,这些媒体炒作只能作为锦上添花,最终还是要看作品。
他把港媒报导的内容,通过电话和黄启道说了一些。
并且强调说,他当时造型真的很一般。
这些媒体就是挑事。
动不动就用「靓到「带刺」」「靓绝全场」「杀疯了」「相机爆镜」之类的夸张标题。
还经常拉踩挑事。
比如这次,就有媒体说沈奇靓过陈关西。
暗搓搓地想看两人隔空打擂。
弄得沈奇都不敢轻易出门。
黄启道倒是很希望内地媒体转载这些报导。
奈何没钱去公关。
不过,内地这边也有不少新闻。
最离谱的一条,大概就是「黄小明为了沈奇注册博客」。
啥?
什麽特麽的叫特麽的为了我?
沈奇差点爆出一串连环粗口。
小明哥你别乱搞啊!
我真的不好这口。
了解了之後才发现就是个误会。
黄小明也没干别的。
就只是评论转载了沈奇的博客。
他的评论也很简单。
好听!
主要是以前黄小明没有博客。
注册之後也没干别的,只转载了沈奇的博客,确实像是专门为了沈奇注册博客。
前有金莎、舒唱捧场,後有黄小明注册博客参加评论,官方也趁机推了一把一沈奇的博客热度又起来了。
黄启道还带来了一个消息。
金莎要买《杀手》。
「金莎?她买《杀手》?她买《杀手》做什麽?」
沈奇一头雾水。
这姑娘该不会以为,她砸点钱买歌,自己这边就任她为所欲为吧?
有病就去看,西医治标,中医治本,中西医结合治成标本。
她大概是不知道这首歌的MV有多血腥吧!
「我估计是他们公司要的,你之前不是说这歌适合林俊杰吗?」
黄启道还没答覆。
他看似是沈奇的经纪人,其实一点权力都没有。
「哦对,金莎是林俊杰的师妹,可能是林俊杰想要咱们的歌。」
沈奇觉得有些荒谬。
这歌明明就是林俊杰的,没想到兜兜转转,还是和林俊杰产生了交集。
「那咱们卖吗?」
黄启道也在纠结这件事。
卖了的话,大概率就是林俊杰唱了,有了对比就有伤害,沈奇的破唱功就会被反衬到尘埃里。
而且,热度也会转移到林俊杰那边。
虽然林俊杰不太在乎这点热度,但是沈奇在乎啊。
他的博客起死回生,多亏了这种原创歌曲。
沈奇是娱乐圈的无名之辈,但他的博客不是,比很多开博客的明星都要火。
「卖啊,为什麽不卖,只要给钱咱就卖!
沈奇理解黄启道的担忧。
然而,这种担忧并不会因为你攥着歌不让别人唱,就能够避免。
再说了,林俊杰唱得再好,他也不是原唱!
沈奇才是唯一的原唱。
其实,看上这首歌的不是林俊杰,而是金莎的老板毕晓世。
当他知道金莎去当了沈奇的「头号舔狗」,他的愤怒几乎能把天灵盖掀开。
也不知道该弄死金莎,还是弄死沈奇。
前者他不舍得,後者他弄不死。
他冲进沈奇的博客,才发现被高高顶起的是黄小明和舒唱的评论。
不愧是四大小生之一。
国民级的偶像!
简单的两个字「好听」,就秒杀了头号舔狗金莎。
头号女舔狗:金莎。
头号男舔狗:黄小明。
就因为有了这俩舔狗,沈奇的博客有了上百万点击。
毕晓世冷静了下来,决定用他专业的知识,还有傲人的口活,喷死沈奇这个王八蛋。
没想到————歌居然尼玛的还不错。
#,喷不动啊!
真特麽憋屈。
而且,他还发现这首歌特别适合林俊杰。
这个沈奇在演唱的时候,甚至采用了一些林俊杰的唱法。
他的脑海中翻涌着冒出一个词:
量身打造!
在商言商,虽然讨厌沈奇,但是碰到这样一首适合公司台柱子的歌曲。
他的专业素养告诉他一买它!